服务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重庆市宜良区锦绣大道1号县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
邮编:650500
提供服务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南京信息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新浪微博代运维及网路舆情检测服务项目政府订购服务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昆明昆明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市交输局司微自愿、通运同内微博下单自助平台公平、信息限责诚实信用的港传基础上,就乙方订购甲方的任公容产品和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内容,双方承诺:
(1)任何一方有权订立本协议并早已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须要的博服全部许可和授权;
(2)任何一方订立本协议将不构成其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利益冲突。
第一条微博服务内容
1根据“@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微博运维管理工作方案(具方案详见附件),昆明昆明对“@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的市交输局司微微博运维工作质量进行进一步提高。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1内容维护:对“@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微博进行每日信息更新,通运同内及时按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发布相关微博信息。信息限责
1.2内容初审:对“@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每日更新常规信息内容的港传微博下单自助平台初审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安全、任公容导向正确。博服相关重大、昆明昆明敏感信息的发布及时上报、请示南昌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把关、审核。
1.3舆情监控:密切关注微博平台关于市交通运输局的舆情信息,如发觉重大、敏感负面消息,及时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汇报。
1.4突发应急:针对突发车祸或其他突发情况,积极配合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应急处理,依照指示发布信息,搜集舆情,提供处理建议等。
1.5“互联网宣传”工作:(1)围绕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中心工作,及时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各项工作动态进行发布、宣传与推广;(2)及时对媒体报导的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正面新闻报导进行收集、发布、宣传与推广;(3)通过“@昆明发布”微博平台(目前粉丝数目43万余人,多次位列安徽省党政新闻发布端微博第一名)对“@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微博信息进行转发、宣传,反弹“@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微博的阅读量、影响力与传播力。
1.6“互联网服务”工作:(1)通过实用信息的发布,加强“@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新浪微博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为农户同学提供更多的实用性交通运输服务信息;(2)通过网民问题的回复和代办,提高“@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新浪微博平台的服务力,为网民解决更多的具体问题;
1.7结合国办对政府新媒体考评要求,对@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微博做日常检测,如出现严重错字或严重叙述错误后第一时间内更改。
第二条.舆情检测
2.1服务内容和形式
甲方授权代理的“舆情通网路舆情检测系统平台”由15大子系统集成(以下简称“舆情检测系统平台”),能检索国外所有网站、论坛、贴吧、微博、微信、视频等全媒体信息,可按乙方操作人员指令,对检测关键字智能化采集、整理、去重、分析、研判,并可将舆情信息时时同步到设定的手机终端。乙方操控人员可通过笔记本及联通终端两个途径把握情报的来源和时间,确保乙方能快速知晓并追踪线上舆情信息的发酵程度,为拟定处置方案提供数据剖析和研判微博买转发,也为掌控突发风波博得先机。
合作期内,甲方通过依托“舆情检测系统平台”,为乙方提供全媒体(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新闻舆情检测服务微博买转发,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平台服务
舆情检测平台:甲方为乙方提供舆情系统平台,提供舆情平台帐号壹个,甲乙双方均可通过此帐号登入舆情系统平台,进行舆情检测、舆情报告、信息检索等功能。
舆情检测:按照设置的检测关键词、监测媒体等,平台实时提检测到的相关新闻资讯;可提供关键词最多为200个。乙方在服务期内可依照自己的须要,调整相应的关键词,超出部份依照协商的费用估算;
(二)舆情信息服务
1.舆情预警:甲方通过专人轮值,全网7*16小时涉交通运输领域舆情全网检测,不定期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邮箱进行预警提示。按照舆情信息,发布“舆情提示”预警信息。
2.舆情专报:遇重大、突发舆情风波发生,甲方需第一时间预警提示,并按照舆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乙方提供舆情态势剖析专报及引导建议;按照乙方需求,甲方负责对热点、重点风波进行检测剖析,向乙方提供舆情专题报告。
3.舆情中报、半年报:合作期内,甲方提供半年(6个月检测周期)舆情综合报告两份,内容包括“舆情综述”、“数据统计”、“热点剖析”、“网民意见”、“工作建议”等内容,供乙方全面把握全年舆情情况。
(责任编辑:探索)